
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中)會晤奈及利亞媒體團。(圖/中華民國外交部提供)
奈及利亞主流媒體記者專團於今(2026)年4月訪台,期間與外交部長林佳龍茶敘,並接受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午宴款待。雙方就台奈合作、能源發展、數位韌性及民主治理等議題深入交流;訪團並參訪智慧農業、半導體及資安防護等相關場域。相關報導普遍聚焦台奈合作潛力,並高度關注台灣在科技發展與民主治理方面的經驗。
林部長在茶敘中表示,台灣以「總合外交」為核心,可透過「榮邦計畫」逐步對接奈及利亞的發展需求,拓展雙方實質合作空間。林部長指出,台灣在科技、產業及治理等領域具備成熟經驗,與奈國市場規模及發展需求高度互補;雙方可由經濟與產業合作出發,循序推動具體合作,逐步建立長期、穩定且具延續性的夥伴關係。
林部長並表示,台奈雙邊交流應持續朝制度化方向推進,強化政策溝通與實質合作機制,以提升整體合作效能。林部長也強調,各國推動國際合作,應以自身國家利益與發展需求為優先,不應受到外部政治因素干擾。
多家奈國媒體特別聚焦台灣企業擬於奈及利亞投資數十億美元的太陽能計畫,認為台灣不僅可提供技術與資金支持,有助改善當地能源供應,更可透過產業合作協助奈國推動能源轉型,成為本次訪團報導中最受關注的合作亮點之一。
除能源合作外,訪團並參訪中華資安國際(CHT Security),實地了解台灣在資安防護、威脅監測及數位韌性建構方面的實務經驗;另與台灣民主實驗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公共電視及TaiwanPlus等機構交流,就假訊息防制、新聞自由與民主韌性等議題深入對話。
奈國媒體普遍關注台灣如何在面對外部資訊操弄與網路攻擊下,持續維護新聞自由、提升社會信任,並強化民主制度韌性。相關報導也凸顯台灣作為開放社會,在安全與自由之間所展現的治理能力與實務經驗。
本次奈及利亞記者專團訪台,不僅促使能源合作、科技發展及民主治理等重要議題進入奈及利亞主流媒體視野,也進一步深化雙方媒體交流,增進奈方對我國政策立場及兩國合作潛力的理解。
阿宏(化名)從曼谷飛回高雄小港機場,在證照查驗的閘門前被攔了下來。他到國外工作的這一年,名下帳戶因為一筆來路不明的匯款被列為警示帳戶,地檢署傳喚兩次都沒到,人就這樣被通緝了。航警上前將他逮捕,移送到警局時,已經是深夜。 警察能逼你解鎖手機嗎 偵訊室裡,權利告知做完,員警把一個證物袋推到他面前,裡面是剛從他身上扣押的手機:「解鎖一下,LINE打開給我們看,真的不知情的話,講清楚就能早點回去」 本報專訪長期承辦刑事與詐欺案件——張奕晨律師,拆解偵訊室裡最常見的一題:手機解鎖。 拒絕解鎖不是畏罪 拒絕解鎖不是畏罪,法律上叫不自證己罪 張奕晨說,偵訊室裡最常見的心理戰,就是把配合解鎖與證明清白畫上等號。但刑事程序有一條鐵律叫不自證己罪:任何人都沒有義務坦白自己的犯罪,國家也不能強迫你做出讓自己入罪的陳述,保持緘默、拒絕配合,都不能直接當成有罪的證據。 而手機解鎖微妙的地方在於:輸入密碼這個動作,本身就等於告訴警察「我知道這支手機的密碼」。在法律評價上,這已經是一種供述,不只是動動手指而已。 (延伸閱讀:民間金主成了詐欺共犯?高雄律師談詐欺罪的界線) 說出密碼與輸入密碼,是兩回事 有個經典比喻:國家可以命你交出保險箱的鑰匙,卻不能逼你說出保險箱的密碼。鑰匙是身外之物,密碼藏在你的腦子裡,逼你講出來,等於強迫你把內心所知交給國家,這是最赤裸的強迫供述,可以拒絕。 那如果警察不要你講,只叫你自己動手輸入呢?張奕晨刑事律師說,重點在警方事先知道多少。像阿宏這種情形,手機從他身上扣到、門號登記在他名下,手機是他的、他知道密碼,對警方而言早就是已知事實,這時想單純用不自證己罪擋下輸入密碼,空間就比較小。反過來,一間房子住四個人,桌上一台加密電腦,警察不知道是誰的,卻要每個人輪流試密碼,等於用大家的動作去回答電腦是誰的,任何一個人都有權說不。 Face ID、指紋這類生理特徵也一樣。看起來只是身體動作,但警方若根本不確定這支手機是不是你能解鎖的,抓著你的手指去按、把螢幕舉到你臉前,同樣踩到不自證己罪的紅線。 解鎖不等於任人翻閱 這是最多人誤會的一點。張奕晨刑事律師強調,就算依法配合解鎖了,警察也不是從此長驅直入。能看到哪裡,取決於解鎖之前檢警取得這支手機的權限,通常就是搜索票上白紙黑字的範圍:查的是詐欺金流,就不該去翻你的私密相簿;票上寫的是通訊軟體對話,雲端硬碟就不在授權之列。解鎖只是把門打開,不是把整棟房子過戶給警察。翻過界拿到的東西,將來在法庭上有沒有證據能力,都有得爭。 交出手機不等於同意看光光 手機交給警察,不等於同意看光光 另一個更常見的場景是:人被帶回警局,乖乖把手機交了出去,員警順口一句「那裡面的內容,我也看一下喔?」很多人愣了一下,就含糊地答應了。 張奕晨律師指出,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687號刑事判決,把這裡的界線講得非常清楚。 第一,扣押硬體,不等於同意查看內容。手機是現代人的第二大腦,裝著大量私密隱私,就算手機已經被扣押,也不代表同意警察滑開相簿、翻你的LINE對話;除非當事人明確同意,警方拿到手機實體,原則上不能隨意翻拍或點開查看。 第二,口頭說好還不夠,同意必須清楚記載在筆錄裡,或簽署書面同意書。不能員警自己覺得對方點了頭、把手機遞過來了,就自動當成同意全部看光。魔鬼藏在細節裡——真的不想讓警方查看,就大方表明不同意無票搜索;簽筆錄之前把內容逐字看清楚,記載跟你講的不一樣,千萬不要隨便簽名。 拒絕解鎖手機會怎樣? 刑事訴訟法對於能不能命人解鎖、拒絕會有什麼後果,幾乎一片空白;先前的科技偵查法草案曾想處理破解密碼的問題,也因爭議過大沒有下文。實務上真的出現過:屏東一件重利放款案,被告聲稱忘記解鎖圖形,鑑識打不開手機,又沒有其他證據,法院最後只能判無罪。 但高雄刑事律師張奕晨提醒,別把裝傻當成萬靈丹。手機照樣會被扣押送鑑識,一躺可能就是大半年;其他證據夠強的案件,硬拗反而失去爭取從輕的空間。最不該做的,是在逮捕前後慌張亂刪對話——在幫助詐欺、幫助洗錢這類案件裡,完整的對話紀錄往往是唯一能證明你不知情的東西,刪掉等於親手剪斷自己的救命繩。 (延伸閱讀:幫人用幣安換USDT 虛擬貨幣3大刑事紅線) 偵訊室裡,該怎麼接招 被逮捕的人依法有緘默權,也有權隨時請律師到場。張奕晨律師建議,遇到解鎖要求,先確認三件事:手機是依什麼扣押的、有沒有搜索票、要查看的範圍是什麼;可以表明願意說明案情,但手機涉及大量隱私,希望律師到場後再決定。同意解鎖必須出於自願,在疲勞訊問、或被暗示不配合就聲押的壓力下點的頭,將來在法庭上都有得爭。態度可以客氣,權利不必客氣。 「我看過太多人,是在被逮捕後最慌的那一、兩個小時,把手機遞出去、把話講死的。」張律師表示,解鎖與否從來不只是一個動作,而是整場刑事程序的起點。知道界線在哪裡,你才有底氣決定,要不要跨過去。 (延伸閱讀:民間金主成了詐欺共犯?高雄律師談詐欺罪的界線) 【張奕晨律師】簡介 學歷: 高雄中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現職與經歷: 和府法律事務所長 — 刑事律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律師 矯正署高雄監獄 — 外聘講師 【高雄刑事案件推薦張奕晨律師】 電話:0919-703-760 LINE ID:@520zebse 官網:https://lawyer33.com/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新興毒品快速流竄,毒駕已成為道路安全重大威脅,中市警局統計,自115年5月1日至8月23日止,臺中市警方已查緝毒駕1,011件。為支持警方強化毒駕查緝量能,「馥華全球電商股份有限公司」及「築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王如嘉律師,於25日共同捐贈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共1,600劑,協助第一線員警更快速進行毒駕初步辨識,提升現場執法效率,守護市民用路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毒駕案件具有高度突發性與危險性,員警於路邊攔查、觀察及施作快篩時,常須在車流環境中長時間執勤,除影響勤務效率,也增加第一線同仁執勤風險。本次捐贈試劑在內容物試紙仍沿用美國原廠唾篩試紙,另針對鑑驗盒設計及施作棉棒吸收速率進行調整,增加唾液流速,使現場施作時間由原本約8至10分鐘,縮短為約3至5分鐘,可有效減少員警於路邊停留時間,提升毒駕查緝即時性與安全性。 ▲圖說:新型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可以將員警操作測試時間縮短一半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依據刑事警察局統計,臺中市去(114)年毒駕日平均查緝量為5.1件,今(115)年迄今本局日平均查緝量能為10.5件,提升比例達105.88%,顯示中市警查局透過專案勤務、熱區分析及唾液快篩運用,已有效提升毒駕查緝能量,逐步將潛藏於道路上的毒駕風險查緝出來。另自115年5月15日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公共危險預防性羈押制度施行後,警局積極針對高風險毒駕犯嫌即時蒐證、依法聲押。統計至8月23日止,毒駕現行犯共計逮捕674人,警方向地檢署聲請羈押計444人,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183人,已成功羈押毒駕犯嫌122人;若加計通緝犯11人直接入監執行,共計133人入監,讓毒駕犯嫌入監比例逾7成,有效發揮司法嚇阻及防止再犯效果。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表示,感謝「馥華全球電商股份有限公司」及「築律國際法律事務所」以具體行動支持警方執法。吸毒後駕車不是單純交通違規,而是危及自己、家人及所有用路人的公共安全犯罪,警方將持續秉持「毒駕零容忍」立場,嚴查毒駕、嚴打毒品,讓毒害遠離道路,守護臺中市民安心回家的路。 ▲圖說:「馥華全球電商」及「築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共同捐贈中市警察局新型唾液毒品快篩試劑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圖說》台中市北區中清路、太原路口左轉車道設置彩色標線,導引左轉車流提前確認行駛路徑。 〔民眾網諸葛志一臺中報導〕台中市北區中清路、太原路口標線「變色」了!交通局為改善該路口左轉動線複雜、太過燒腦,易讓駕駛人產生辨識疑慮,畫設左彎車道彩色導引標線,透過視覺色彩引導協助駕駛人提前確認行駛路徑,有效解決「切錯車道」或「猶豫變道」安全隱憂,提升整體通行效率。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該路口為台中市區重要幹道,車流量大,路口幾何形狀與車道配置特殊,左轉車輛在通過路口時,常易產生猶豫或偏離車道的情況。經實地審視車流順暢度與安全性,優化左彎車道,特別畫設彩色標線,提供清晰視覺指引,改善路口交織衝突,能減少擦撞風險,優化車流順暢。 交通局表示,路口是不同方向車流交會最頻繁的區域,尤其在尖峰時段更易形成交織情況;目前除了運用紅綠燈管制車流,運用彩色標線等交通工程手段,讓駕駛人「看得懂、走得對」,從道路環境降低可能發生的風險。 交通局也特別提醒,請用路人行經中清路一段與太原路口時,應留意路面色彩引導,依序駛入正確車道並遵循號誌行駛。未來市府將持續檢視全市各路段,以「安全、清楚、順暢」為目標,打造更友善的交通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