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時報/鄒志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日前盛大公布首屆「智慧城市AI創新應用競賽」的優勝名單,並將此視為臺中市長盧秀燕推動「智慧治理」的關鍵成就。本次競賽共收到二十五件提案,最終選出的五項優勝應用涵蓋稅務、交通與地政…等多元行政領域,表面上為臺中市民描繪了一幅數位轉型的便利藍圖。
然而,我們必須對這場以「AI便民」為名的盛會,施以更為審慎、批判性的目光。這場競賽所體現的政策邏輯,是否真正解決了城市治理的結構性痛點?抑或僅僅是在既有的行政流程上,疊加了一層華麗的科技外衣,服務於短期的政策宣傳?我們擔憂,對科技光環的過度追逐,可能導致資源錯置、數位排斥,甚至侵蝕社會公平性。本文將深入剖析臺中市政府AI競賽背後所隱藏的數位治理陷阱與政策風險:

效率的迷思:稅務AI與被犧牲的社會包容性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的「AI智慧客服」榮獲特優首獎,其整合試算、申辦與繳稅的一站式服務,無疑展現了提升行政效率的決心。從經濟學視角分析,這屬於典型的流程優化,利用AI對話引擎降低了臺中市民獲取稅務資訊的交易成本。
然而,我們必須質疑:這種效率的提升,是以犧牲哪些群體的服務權益為代價?
對於習慣使用數位工具、具備科技素養的市民而言,這項服務是便利的「錦上添花」。但對於資訊弱勢群體,特別是長者、低收入戶或不擅長使用智慧型服務的市民而言,「智慧客服」是否反而加劇了他們與政府服務之間的數位排斥(Digital Exclusion)?
當政府將大量的公共資源集中於數位化服務時,傳統的、面對面的實體服務窗口是否會被系統性地邊緣化?數百萬需要國家幫助但缺乏數位能力的人民,是否在無形中被排除在「高效服務」的體系之外?
如果數位轉型的結果,只是讓已經享有便利的人更加便利,卻提高了弱勢群體獲取基本公共服務的門檻,那麼這種效率提升的成本,最終將由社會最底層的群體來承擔。我們必須警惕,表面上的行政效率優化,絕不能以犧牲服務的普及性與社會的包容性為代價。

數據中心化的風險:市民便利與隱私權的平衡挑戰
臺中市數位發展局的《臺中通TCPASS》與臺中市交通局的「臺中Go」APP,皆獲得特優獎肯定。這些應用旨在建立一個以市民為核心的數位生活平台,將交通優惠、福利申請(如好孕乘車)等核心數據高度整合。短期來看,臺中市民切身感受到了一站式服務的便利。
然而,從數據治理(Data Governance)的角度來看,這種數據高度集中化(Data Centralization)的模式,帶來了嚴重的系統性風險:
臺中市政府在追求整合服務的同時,必須明確提出數據主權(Data Sovereignty)的保障機制,並接受獨立的第三方審查。否則,這種缺乏透明度與制衡機制的「數位市民平台」,最終可能成為一把威脅公民隱私與自由的雙面刃。
微創新的局限:迴避結構性問題的治標不治本
除了特優獎項外,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的實價登錄防錯機制(3D視覺化查詢)與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樂居管家」(私宅數位服務平台)獲得優等獎。這些應用確實是基層公務員利用新技術進行的增量式(Incremental)創新,聚焦於優化既有行政流程。
然而,這些微小的創新,卻巧妙地迴避了臺中市政府在都市發展與土地利用上最為棘手的結構性問題(Structural Impediments):
臺中市地政局的創新:雖然提升了交易透明度,但並未觸及土地正義、重劃區開發爭議、容積分配不均…等核心的土地政策議題。
臺中市都發局的「樂居管家」: 僅限於私宅社區管理,對於數量龐大、涉及公共安全的老舊公寓、違章建築、缺乏物業管理的公共住宅區…等,這些更需要政府介入的治理難題,卻顯得力有未逮。
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技術應用模式,雖然能帶來短暫的政績光環,但對於臺中城市長遠的健康發展而言,其邊際效益將迅速遞減。它反映出一種政策偏好:傾向於解決容易被科技包裝的「可見問題」,而非耗時且複雜的「制度問題」。

深度剖析:技術光環下的資源錯置與政策短視
臺中市政府將AI視為解決市政痛點的萬靈丹,其背後隱藏著對科技的過度樂觀和政策短視。獲獎應用多集中於優化既有服務(稅務諮詢、交通資訊),但這並非市政治理中最為尖銳、最難以解決的結構性難題。
真正的市政痛點,往往在於跨機關的協作障礙、土地利用的複雜爭議,以及社會福利資源的精準分配。這些問題需要的不是單純的技術導入,而是制度性的改革與政治性的決斷。
正如美國前財政部部長勞倫斯·桑默斯(Lawrence Summers)在批評某些政策短視時所言,當資源被投入於表面光鮮的項目時,是否排擠了對更為基礎、更為迫切的公共服務的投入?這種重技術、輕制度的傾向,極易導致資源錯置。
我們看到臺中市政府高層率領主管參加「生成式AI首長班」,並要求各局處導入AI。這種由上而下的政策推動,很容易演變成一種政治表演(Political Performance)與形式主義。臺中市政府各局處為了應付上級要求,倉促推出「AI應用」,其目的並非真正解決問題,而是在競賽中獲得獎項,作為政績宣傳的工具。
這種對「又大又美」科技光環的追逐,將導致有限的公共資源未能投入到最能產生社會效益的領域,例如提升基層公務員的專業能力、改善老舊基礎設施,或為弱勢群體提供更人性化、面對面的服務。
政策反思:從「科技萬能」到「以人為本」的治理框架
臺中市政府若要真正實現「智慧治理」,就必須徹底擺脫對「科技萬能」的迷思。當前的AI競賽模式,本質上是一種由上而下的技術推動,容易導致資源集中於少數光鮮亮麗的應用,而忽略了社會底層的真實需求。
真正的智慧治理(Smart Governance),是以社會正義與城市韌性為核心,將AI視為輔助工具,而非決策主體。為此,我們建議臺中市府建立一個**「以人為本」(Human-Centric)的數位治理框架,具體措施包括:
總結而言,臺中市政府的AI競賽或許能為城市帶來短期的「智慧城市」光環,但從長遠來看,這種重技術、輕制度的政策取向,恐將削弱臺中城市的韌性與包容性?
真正的智慧城市,是讓每一位市民,無論其社會地位或數位能力如何,都能公平、有尊嚴地享有公共服務。這場AI競賽只是揭示了臺中市政府在追求數位治理道路上,還有漫長且艱難的制度性改革要完成。這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關乎社會正義與城市永續發展的重大政策抉擇。
高雄近日受豪雨影響,多處地區出現積淹水災情,台中市政府跨縣市救災支援持續進行,水利局支援的6英吋中型移動式抽水機已於8月25日晚間抵達高雄鼓山區及梓官區指定地點,針對民宅周邊及地勢低窪道路積水區域執行抽排作業。水利局說明,此次支援因高雄市長陳其邁向台中市長盧秀燕說明災情及支援需求,盧市長隨即指示市府啟動跨縣市救災支援,在確認台中防汛救災量能無虞後調度相關資源南下,協助高雄加速排除積水及災後復原。 針對民宅周邊及地勢低窪道路積水區域執行抽排作業 水利局表示,支援機具於25日晚間10時許陸續運抵鼓山區及梓官區指定地點後,隨即配合高雄市救災調度及現地需求展開作業。救災人員依現場積水情形完成抽水機具布設,針對民宅周邊及地勢較低的道路積水區域進行抽排,並持續掌握現地水情及排水狀況,配合救災需求執行抽水作業,盼加速積水消退,降低豪雨對當地居民生活及交通造成的影響。 水利局進一步說明,此次支援的6英吋中型移動式抽水機,每部抽水量可達每秒0.07立方公尺,相當於每分鐘可抽除約4噸積水;此次水利局共投入5部機組,可依不同積水點位及現地排水需求機動布設,發揮移動式抽水機的調度彈性,協助提升災區抽排效率,為現地救災及後續復原提供支援。 針對民宅周邊及地勢低窪道路積水區域執行抽排作業 水利局指出,面對極端氣候帶來的強降雨及災害挑戰,各縣市都是彼此重要的支援力量。台中市在確保自身防汛安全及應變量能充足的前提下,將持續與高雄市保持聯繫,掌握現地救災及復原需求,並視實際需要提供必要協助,與高雄攜手投入救災及復原工作,盼受災地區儘速恢復正常生活。
報新聞/編輯部 今年欲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明年開始適用。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要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如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前提出申請,且必須具備下列5要件:1.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1人要設立戶籍於該地。2. 房屋不可以出租或營業。3. 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4. 房屋與土地必須是同一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5. 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稅務局提醒民眾,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和一般用地稅率(10‰~55‰)相差四倍以上,請納稅義務人儘早提出申請。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所有土地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且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每年重新申請;但核准後,因出租或營業或戶籍遷出與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不符者,應自原因或事實發生日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將來符合自住規定時,於9月22日前重行提出申請者,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to view the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綜合報導/針對總統府、行政院、台國防部、經濟部對立法院三讀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接連表達遺憾,批評“不尊重軍事專業”、“限制建軍需求”、“不符國防急迫性”,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28日嚴正駁斥。 陳以信指出,三讀版本不但完整納入行政院要求的三項軍用無人載具採購,更將經費由政院版新台幣2100億元提高至2400億元,同時保留不足時依實際需求增編的彈性,並進一步建立台灣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機制。他重批“政府拿到更多錢、更大彈性、更完整產業政策,竟敢嫌東嫌西,根本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陳以信首先反問,政院版全文僅七條,其中第四條僅列出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三項採購。現在三讀條文第十七條已將這三項軍用採購全部納入,國防部要的一項都沒刪,請問哪裡不尊重軍事專業?” 陳以信再指出,“限制建軍需求”的批評更奇怪。政院版衹有2100億元,三讀版提高到六年2400億元,足足增加300億。每年400億元也只是“原則”,第四條更明定不足時可依實際需求增編。“錢給得更多,不足還可以增編,請問限制了什麼建軍需求?” 陳以信更質問“特別預算才能因應建軍急迫性”的說法,他指出特別預算是“特別”在可用舉債或之前歲計賸餘來支應,不代表預算編列或執行上,可減少任何法定程序。換言之,改列特別預算並不代表執行程序就會比較快。他痛批府與行政院是“內行人說外行話”,蓄意偷換概念愚弄民眾! 陳以信強調,國會現已完成三讀,行政院該做的不是繼續找理由、怪國會,而是立即副署公布開始執行。他諷刺行政院,“如果拿到更多錢、更大彈性、更完整的產業政策,卓榮泰院長還是不懂怎麼做,那就乾脆下台換人來做,大家都會比較輕鬆”!